







关于2013年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有关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9726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办〔2013〕77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2013年劳动节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有关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其他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3-07-22 |
厅直各单位,厅机关各处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2〕33号)精神,2013年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3天,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4月27日(星期六)、4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。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有安全值守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管防并举”的思想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安全教育,明确工作分工,夯实安全责任。做好文件保密管理,放假前要对本单位、本部门的文件资料、档案等进行清理、归类和封存,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。加强办公场所的日常管理,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做到人走门(窗)关、水关、电关。
二、做好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厅公务车辆管理要求,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一律入库封存。公务车辆执行值班任务或特殊公务必须外出时,,要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,任务完成后应继续封存。严禁公车私用,特待别是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公务车辆走亲访友,严禁公务车辆前往旅游景点、宾馆饭店等场所。
三、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
当前正值是四川芦山4.20地震抗震救灾关键时期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,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。厅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,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;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要随时开通手机,保持通信联络畅通,值班处长(主任)要按时在厅总值室填写值班记录。各级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在岗,做好应急值守工作,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、如实上报,做到快速反应,妥善处理。
厅总值班室电话:029-88869099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
2013年4月27日